關于2022年福田區支持時尚產業發展項目的申報通知
各相關單位:
根據《深圳市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圳市福田區支持現代時尚產業集群發展若干措施》文件的相關規定,具體要求如下:
一、編制依據
根據《深圳市福田區加強產業高質量發展政策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深圳市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圳市福田區產業空間資源協同管理辦法》及《深圳市福田區支持現代時尚產業集群發展若干措施》等。
二、支持對象和條件
支持對象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之一:
(一)注冊登記、稅務關系、統計關系在福田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時尚文化企業及民管注冊地址在福田轄區內、具有法人資格的相關行業協會等,或對福田區經濟發展有重要貢獻的其他單位。本措施重點支持時裝、服飾配品等領域的時尚文化企業。
(二)經區政府批準的其他支持對象。
三、限制清單和除外情形
按照《深圳市福田區加強產業高質量發展政策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深圳市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圳市福田區產業空間資源協同管理辦法》及《深圳市福田區支持現代時尚產業集群發展若干措施》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支持項目
(一)辦公用房購置支持
1.項目說明: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于上年度1月1日后在福田新購置自用社會辦公用房(不含附屬和配套用房)的,根據其經營情況,給予辦公用房購置支持。
2.支持金額:
按實際購房價格10%的標準分三年給予支持,最高支持總額3000萬元。支持按照50%、30%、20%的比例分三年撥付。所購房屋獲得支持期間及支持款項撥付完畢后五年內均不得對外租售,否則需返還已撥付的產業資金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此前已按照三年等份申請的企業,繼續按照三年平均的比例撥付。
(二)政府物業租金優惠支持
1.項目說明: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機構),可申請租用福田區政府產業用房,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租金優惠。
2.支持金額:
最低可按市場評估價的30%予以租賃。
(1).對入駐政府物業的時尚文化企業總部,根據其經營發展情況,按市場評估價的50%-70%為基準予以租賃,支持年限三年,每家企業支持面積不超過20000平方米。
(2).對入駐政府物業的時尚電子商務平臺,根據其經營發展情況,按市場評估價的30%-70%為基準予以租賃,支持年限三年,每家企業支持面積不超過5000平方米。
(3).對入駐政府物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設計師品牌,按市場評估價的50%為基準予以租賃,支持年限三年,每個設計師品牌支持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
(4).對入駐政府物業的國際時尚公共交流平臺、時尚教育機構,按照項目裝修費用及設備購置費用等總費用的30%給予最高50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同時對其入駐給予租金優惠,第一年給予免租支持,第二年按市場評估價的30%為基準予以租賃,第三年按市場評估價的40%為基準予以租賃,支持年限三年,每個項目支持面積不超過3000平方米。
(5).對入駐政府物業的國際時尚媒體,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的50%,給予最高30萬元一次性落戶支持;同時給予免租金支持,支持年限三年,每家時尚媒體支持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
上述項目需經區政府認可。企業或社會組織入駐政府物業滿三年后,根據效益情況按照區政府有關規定確定租金優惠方案。
(三)貸款貼息支持
1.項目說明:
對企業在深圳任一銀行貸款或獲得深圳市民營企業平穩發展基金提供的委托貸款給予貼息支持。
2.支持金額:
以單筆貸款且貸款期限不低于半年為限,貼息金額為該企業上年度實際已支付貸款利息的30%,最高支持150萬元。
(四)規范管理支持
1.項目說明:
嚴格規范開展統計工作,對福田區固定資產投資工作作出貢獻的企業(機構),依條件給予規范管理支持。
2.支持金額:
依條件給予年度最高30萬元一次性支持,可用于作出貢獻的高管及骨干團隊支持。
(五)新增入庫支持
1.項目說明:
對上年度1月1日后首次納入福田區規模以上企業統計數據庫,且上年度福田區統計年報中新增的營業收入達到1億元(含)以上的企業,給予新增入庫支持。
2.支持金額:
分檔給予最高3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
(六)綜合貢獻支持
1.項目說明:
根據企業上一年度的綜合貢獻,分檔給予支持。
2.支持金額:
每年最高300萬元。此項目資金可用于公司高管及骨干團隊激勵以及企業經營發展。
(七)季度增長支持
1.項目說明:
對納入規模以上企業統計數據庫,上年度營業收入達10億元(含)以上,年度營業收入實現同比正增長的時尚企業給予支持。
2.支持金額:
根據上年度各季度同比增長率分檔,給予單季最高25萬元的一次性支持。
(八)重大活動支持
1.項目說明:
支持相關企業、社會組織舉辦經區政府認可的國際性、全國性重大文化時尚活動等。
2.支持金額:
按活動的實際支出金額,給予活動主辦單位最高300萬元一次性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