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寶安區非國有物業減免租金獎補的申報通知
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各街道辦:
《深圳市寶安區非國有物業減免租金獎補方案》(以下簡稱《獎補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具體通知如下:
一、獎補對象
寶安區范圍內開展了減免租金工作的社區股份合作公司和寫字樓、商場、商業綜合體、專業園區的非國有物業業主
二、獎補范圍
在2022年1月-6月期間開展的減免租金
三、獎補額度
安排非國有物業減免租金獎補2000萬元,具體補貼比例在受理時間結束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區股份合作公司減免租金補貼由區國有資產管理局(區集體資產管理局)負責統籌;除股份合作公司以外的其他業主減免租金補貼由各街道辦負責統籌。
四、申請材料
1.深圳市寶安區非國有物業減免房屋租金獎補申請表
2.物業權屬證明材料
3.物業租賃合同
4.合同期內轉賬憑證(1月-6月)或租金收取退回證明
5.免租補充協議(或三方協議)
6.承租人租金減免確認函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五、限制情形
1.同一物業同一封控管控時間段只受理一次,如存在減免租金主體不唯一時,需自行協商,提交授權申請委托書,由其中一方受委托統一提出項目申報。
2.已申請或已獲得寶安區其他租金減免補貼的,不得重復申請。
3.其他不符合政府財政資金資助的情形。
六、受理主體
1.申報主體為社區股份合作公司時,社區股份合作公司主動申報,按照要求備齊材料,由屬地街道辦受理。
2.申報主體為除社區股份合作公司以外的其他業主時,符合條件的業主主動自行申報,按照要求備齊材料,由屬地街道辦受理。
七、辦理程序
1.申報主體為社區股份合作公司時,屬地街道辦指定具體科室負責,審核申報材料,經街道黨政聯席會議審定后,報區國有資產管理局(區集體資產管理局)復核。經區國有資產管理局(區集體資產管理局)黨委會審議后按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獎補手續。
2.申報主體為除社區股份合作公司以外的其他業主時,屬地街道辦指定具體科室負責,審核申報材料,經街道黨政聯席會議審定后按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獎補手續。
寶安區財政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