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是兩年申報一次,現在變成了常年申報,這個項目是針對整個廣東省地區的博士后。
在廣州、深圳、珠海、反正就是珠三角地區的,申請的是海外博士后引進項目,每年30萬,兩年加起來就是60萬,出站后選擇在廣東省落戶的,還有40萬的安家費,分三年發放。
申請條件是在境外排名前200名畢業的博士,來廣東省做博后,排名就是常說的那四個排名,符合其中之一既可!博后單位有要求,需要是省屬的創新基地,深圳這邊的政策好像改了,非省屬的也可以,就是部屬的那幾個單位。但是市屬的創新基地目前好像不行,如果是一些小企業的博后工作站,那估計也不行。
申請流程很簡單,大致如下:
這里需要注意,如果搜不到單位,讓單位進行注冊審核。
除了申請表是在這里下載,其他的材料都是自有的。
資助范圍里面比較迷的是:深圳這邊的博后他是有兩個在站生活補貼可以選擇的,一個是廣東省的博后補貼,每年15萬,但是深圳給的有18萬,而且深圳有要求,拿了廣東省的生活補貼就不能拿深圳市的,兩者是有沖突的。
所以不太確定深圳這邊的生活補貼要不要扣除,聽說是要扣除。如果要扣除,那扣稅也不確定是怎么扣的,如果是(30-18)x0.8=9.6萬、還好一點。
要是30x0.8-18=6萬,那就沒了........